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美国政治家、思想家,黑人奴隶制的废除者。第16任美国总统,其任总统期间,美国爆发内战,史称南北战争,林肯坚决反对国家分裂。他废除了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林肯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美利坚联邦及其领土上不分人种、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是第一个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曾位列最伟大总统排名第一位,也是美国最有作为的总统之一(其他3位为乔治•华盛顿、富兰克林•罗斯福、托马斯•杰斐逊)。
  林肯由于家穷,他一生中受正规教育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林肯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出色的记忆力。7岁开始了自己的启蒙教育,他把燃烧过的木头当成"铅笔",在粗糙的木板上练习写字母,没钱买书他就借书看或记到自己的纸条上,再订成册学习。十几岁时,他从50里范围内的所有邻居那里寻找并借回很多书。他抓住一切机会认真阅读学习,把别人玩耍的时间作为自己的阅读时段;下田工作的时候,他也将书本带在身边,一有空闲看书;中午他不与家人一同进餐,却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书阅读。林肯后来具有的丰富知识,是他长期刻苦自学获得的。
  21岁时他外出谋生打工,他什么活儿都干——当过水手、土地测量员,还干过伐木等重体力活。特别是从事商店店员、乡村邮递员时,他从认识的两位医生那里借阅他们丰富的藏书,虽然工作十分十分辛苦,但林肯在工作之余,坚持广泛阅读了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学方面的书籍。通过阅读,他自己授予了自己一个优等的大学毕业文凭。1837年,28岁的他虽然连小学一年级都没毕业,却已经是伊利诺依州的执业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