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价值、时代价值与人类文明价值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特别是多处深刻指出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之所在。

  理论价值:“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鲜明提出,在新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并称这是“新社会的本质”。

  当今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完全等同于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因此,在现阶段,有一个如何科学把握或者说界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问题。笔者注意到,十九大报告中没有使用“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而是使用“促进”“推动”这样的提法。更重要的是,不是一般的“促进”或“推动”,而是“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解决了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此岸”,到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彼岸”之间,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和实现机制问题,或者通俗点说,解决了走向光辉彼岸的“桥”和“船”的问题。

  这一看法并非今天才产生的。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就特别提出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十九大报告延续这一观点,并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显然,这是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成果。

  时代价值:“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破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行动指南

  十九大报告的亮点之一,是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并超越了沿用几十年的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传统提法,提出新的表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新表述是带有突破性的,不仅突破了需求方根深蒂固的“物本位”惯性思维,也突破了供给方根深蒂固的“单纯生产论”的惯性思维,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对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以及他关于“能动的人”特别是“全面的人”的思想。

  十年前,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讲过一段话:“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此处明确否定“物化的人”“单向度的人”,指明人应是“文化的人”“能动的、全面的人”。这一论述,点破了“人”的真谛。

  一旦从“能动的、全面的人”的高度研究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就会发现,破解矛盾的根本方略,就蕴含在“人的发展”这一根本性指导理念中。按照这一思想,既然人本质上应是“全面的人”,而不是“单向度”的人,那么从需要角度研究,其内核应是“多需之人”。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将会提出与以往不同的需求,这类需求越来越具有多样性、升级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因此,我们不应该只从“物质文化需要”一个向度,而应该从“能动的、全面的人”发展的更高和更宽向度考虑问题。

  十九大报告提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报告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人格权”一词首次写入报告,意义极其深远。人格权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我国公民享有的十分重要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十九大报告提及保障人格权,体现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追求。这就大大拓展了人民需求的广度和深度,把人民的需求提到一个崭新的境界。显然,从社会主要矛盾的前一方面看,具有新思想。

  从社会主要矛盾的后一方面来看,也有新的内容:第一,它超越了传统的单纯“生产”观念,而提升为“发展”的观念,“发展”比“生产”要丰富得多、深刻得多。第二,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奋斗,我国的各项“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已进入世界前列。虽然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用一个笼统的“落后”来表述已经不合时宜,现在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此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基于此,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来表述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直面现实的理性选择。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命题的提出,非同小可。按照其内在的逻辑,势必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的要求。这就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人类文明价值:“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根基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客观分析世界经济政治形势和面临的挑战后,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而欲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有共同的根基,共同的话语。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这三个“超越”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有很强的思想性、前瞻性、战略性。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如何真正做到“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三个“超越”的根基是什么?笔者认为,十九大报告讲的“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成为共同的根基和共同的话语。

  近些年,世界各国人类发展理论增添了较多的人文关怀,“幸福指数”“人类发展指数”应运而生,并受到普遍关注。这是当代世界人类文明发展的总体趋势。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与人类现代发展理念内在相通的。这就回答了在人类文明问题上三个“超越”的根基问题以及相应的话语问题。

  下一步,在新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我们可以以十九大“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开展文明交流,加强文明互鉴,促进文明共存。这样就有助于消弭人类之间的“文明隔阂”,战胜人类之间的“文明冲突”、也能够克服某些人群的“文明优越”问题。这样,有助于我们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

  作者:常修泽(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导)

人民论坛网

2017年11月09日